近日,国家广电总局发出《国家广电总局关于促进高清电视发展的通知》。通知指出,高清电视是广播电视技术进步的必然趋势,是数字电视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发展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内在要求,也是促进民族电子工业发展和“保增长、保民生、保稳定”的客观需求。高清电视发展已列入国家广电总局2009年的重点工作,中央电视台和北京、上海等电视台正在积极推进,一些省市电视台也计划启动。
通知指出,高清电视要按照“鼓励发展、统筹兼顾”的原则和规模化、集约化的要求,坚持从制作、播出到传输、接收等环节一体化发展,提高广播电视整体服务水平。
发展高清电视,主要采取现有频道高、标清同播过渡的方式,积极稳妥推进。高、标清同播,是指同一频道内容,同时采取高清和标清方式播出。同播的高清频道第一年度的节目同播率和高清播出率要高于50%,第二年度要高于70%,力争第三年度达到全高清播出。
通知要求,高清频道采用加密方式上星传输。现阶段,委托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、鼎视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、上海电视台传输,为有线数字网络统一提供高清节目信号源。
有线数字网络运营商要支持高清频道发展,切实做好频道接入和用户服务工作,应全部接入9月底开播的第一批高清频道(包括中央电视台已开办的高清综合频道),不收取接入费用,不得向用户额外收费;地面无线播出的高清频道不得加密,不得收费。
各广播影视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,大力宣传推广高清频道,普及高清电视知识,营造高清电视产业和高清频道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。有线数字网络运营商要主动与电视机和机顶盒厂家等有关方面协调,促进高清电视机和机顶盒的生产销售和安装使用。